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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分享:《马唐草边疆》1

2023-12-05 hth娱乐

  大家可以了解一下英文版和中文版的差距,其实挺大的。英文版的封面更形象,直接展示了本书所要论述的对象:独门独户,堂阔宇深,大房子,大草坪,充满了甜蜜和罗曼蒂克味道的郊区单户住宅。而且英文版是有副标题的:“美国的郊区化”。如果中文版带有这个副标题并且配有原图,我想这部著作会会造成关注。直译过来,让人摸不着头脑。

  马唐草(Crabgrass,直译螃蟹草),听起来很怪,是常见的一种杂草,其根蔓延成片,杂乱无章,农民必锄之草,但牛马羊喜欢吃,“马食如糖、故名马唐”。它繁殖能力特别强,生长又旺盛。杂草不仅会抢夺草坪草的生长空间,还会抢夺营养,种植草坪的人最怕看到草坪上有杂草,特别是马唐草这种生长能力极强的杂草。所以从书名能够准确的看出,作者对郊区化是带有负面倾向的。

  书名中的“边疆”(Frontier),是美国人特有历史词汇,经常用以描述欧洲移民(殖民者)到达北美大陆、不断西进的历史,包含了一种美国个人主义、不断开拓和勇于创新的国民特质。

  “马唐草边疆”就是在寓意美国发展历史中不断追求郊区的独栋住宅、形成到处蔓延、无益于健康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在我看来,翻译成《离离原上草:美国郊区发展史》可能更吸引人。

  肯尼思.杰克逊(Kenneth T. Jackson),1939年出生于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1961年本科毕业于孟菲斯大学,硕士(1963)和博士(1966)都在芝加哥大学取得(5年本硕博,这是什么学制?),还有5个荣誉博士学位。

  1968年开始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曾任该校历史系系主任。曾担任城市历史协会(1994-1995)、美国历史学家协会(1998-2000)、美国历史学家组织(2000-2001)、纽约历史协会(2001-2004)和纽约历史学院(2015-至今)的主席。他还是多所美国和世界各国大学的客座教授,并作为广播、电视以及60多部纪录片的特邀嘉宾。他总编了《哥伦比亚城市生活史》、《1990-96年美国传记词典》、《纽约百科全书》。他还是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纽约市历史建筑信托基金董事委员会、美国古物学会会员、美国历史吉尔德莱曼研究所顾问委员会、纽约历史学会亨利·鲁斯基金会理事等众多社会身份。

  他的著作包括:《1915-1930年的三k党》、《美国的风景》、《美国历史上的城市》、《美国历史地图集》、《马唐草边疆:美国的郊区化》、《寂静的城市:美国墓地的演变》、《布鲁克林的社区》、《帝国之城:几个世纪以来的纽约》、《罗伯特·摩西与现代城市:纽约的转变》等。

  我是在感慨,他5年从本科读完博士,说明他是学霸?提前修满学分?反正就是他很出名,学界、政界、新闻界三栖明星吧,有图为证。

  《马唐草边疆》是肯尼思.杰克逊的代表作,出版于1985年,获得众多历史协会和历史会议推崇。该书同时获得了弗朗西斯·帕克曼奖和班克罗夫特奖,《》将它选为当年最著名的书籍之一。到2018年,本书的精装本已重印5次,平装本已重印40次。

  不幸的是,在本书即将出版时,肯尼思.杰克逊16岁的儿子在离家不远处车祸去世。这个不幸事件也映照了本书所研究的美国郊区化生活模式的不良后果之一。

  美国的郊区化导致很多孩子在16岁时就要考取驾照,这样才可以自由活动,包括上学。

  但是也导致了很多悲剧。例如《成为官僚》的最后写到,罗伯特.摩西最喜爱的外孙也死于车祸。美国孩子16岁的礼物就是驾照和自己的车,但几乎每个美国人都经历过一次难忘的交通事故。

  作者写到:“纵观历史,一个民族对特定住所的处理和安排,与其他富有创意的艺术品相比,彰显了更多的意义。住房是人们内心的外在表现形式;任何一个社会,如果不考虑别的成员的住所,就无法充分地理解他们。哪里都不能与家相比!”

  本书研究的正是美国人的家庭。我们周围的空间-邻里、道路、院落、房屋以及公寓的实际组织形式——决定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刘易斯.芒福德曾经说:“房屋的建造是任何一种文明的重要成果。”

  在美国,主导性的居住模式是郊区化。1980年人口调查显示,超过40%的人居住在郊区,高于农村人口、也高于城市中心人口。美国大城市的人口在减少,人口最多的前25个城市中有18个在1950年后逐渐减少。

  郊区化是美国当代文化完整的、充分的具体表现形式;郊区化也是美国社会基本特征的展现,例如令人印象非常深刻的消费文化、对私家车的依赖、社会垂直流动、核心家庭、工作与休闲严格区分,以及在种族与经济上的排外倾向。美国记者拉塞尔.贝克不无揶揄地说:“美国是一座大型购物中心,或是说一家环绕乡村极速运转的购物中心”。

  美国的郊区化用一句话概括:富裕的中产阶级往往住在远离其工作地点的郊区,拥有私人住房,这些房子坐落在一个大院子的中心。

  美国人口聚落是松散的、土地使用规划的力度不够,土地和房产非常容易获得。这与其他几个国家形成鲜明对比,例如瑞典人的生活水平与美国人可以媲美,但是瑞典的郊区多为高密度高层建筑,出行以公共交通为主,与美国低密度、以汽车为主导的郊区可谓天壤之别。

  美国2/3的人有自己的住宅,并且1980年有2/3的家庭居住在花草满目的庭院独栋住房中。美国私有住宅的比例差不多是德国、瑞士、英国、法国的2倍。只有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与美国相似,他们都是边疆传统浓厚、人口不多,以及拥有英国式的厌恶城市文化。

  郊区为受过大学教育、有职业追求并获得上等收入的人提供住所。1983年,城市中心家庭的平均收入郊区的72%。经济学家理查德.穆斯推断:“从中心商业区向外,美国城市中产家庭的收入呈增加趋势,大约每英里递增8%,10英里以外这一数字就会翻番”。

  其他几个国家与此相反,例如南非,受压迫的黑人要长途通勤去工作,而市中心留个少数白人特权阶层。西欧城市的最高级社会经济区都在其商业区附近,郊区通常具有低收入的特点。

  1980年统计,美国工人通勤平均9.2英里、花费22分钟。同时期欧洲和亚洲城市的通勤时间无法精确获得,但是这些城市的人都习惯回家吃午饭,还可能午睡一会。可见其他国家文化中,工作地与居住地之间的联系更便捷、更被看重,也更易实现。

  本书将要探讨美国为何会有这些特征?作者将对思想史、建筑史、城市史、交通运输史和公共政策史的分析思考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本书从四个方面定义郊区:功能(非农业住宅)、阶层(中层和上层)、间隔(每日的通勤)和密度(相对老区来说)。

  本书包括16个章节,基本上遵循交通与住宅建造等工程技术发展与社会文化经济政策穿插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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